中山外汇管理局外汇政策解释
外汇管理局简介
中山外汇管理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垂直管理的地方外汇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山市区域内的外汇收支管理、外汇市场管理、外汇账户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外汇业务稽查和外汇知识宣传等工作。
基本外汇政策
中山外汇管理局在外汇管理方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基本政策:
外汇自由兑换。依法开展国际收支活动,结算货币自由兑换。
境内外汇市场统一。外汇交易须通过统一的境内外汇市场进行。
资本项目有条件开放。按照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要求,逐步有序开放资本项目。
跨境收支平衡。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境外投资,支持企业和个人跨境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和投资。
重要外汇政策解释
外汇账户管理
外汇账户是指境外机构、个人或者境内机构、个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批准,在中国境内开立的人民币和外币账户。外汇账户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不同类型的外汇账户适用不同的管理规定。
外商直接投资管理
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或参股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在境内进行的投资经营活动。外商直接投资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向中山外汇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
外汇业务稽查
外汇业务稽查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对境内外汇管理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的检查和调查活动。外汇业务稽查的目的是监督和检查外汇管理相关单位和个人是否遵守外汇管理规定,防范和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外汇知识宣传
中山外汇管理局积极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讲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外汇管理意识,增强外汇管理法规的遵从度。
联系方式
中山市石岐区金钟路3号中山市行政中心西座11楼0760-882105600760-8821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