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上海市博士后基金?
上海市博士后基金是指上海市人民政府为资助在上海市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用人单位招收培养博士后的经费,该基金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资助博士后人员的工资、保险、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
上海市博士后基金如何申请?
申请上海市博士后基金,用人单位应事先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内,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用人单位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博士后人员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博士后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博士后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加盖公章);
博士后人员的科研计划书;
用人单位的博士后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证明;
用人单位对博士后人员的工资、保险、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的承诺书;
其他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资助项目确定后,用人单位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资助协议,并按照资助协议的约定管理和使用资助经费。
上海市博士后基金的资助期限为多久?
上海市博士后基金的资助期限为两年,资助期限从博士后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博士后合同之日起计算。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延长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上海市博士后基金的资助金额是多少?
上海市博士后基金的资助金额根据博士后人员的专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因素确定,资助金额一般为每年10万元至30万元。资助金额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博士后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资助协议的约定拨付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