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然基金,申请条件
天津市自然基金,申请条件是指申请天津市自然基金项目的相关要求。天津市自然基金,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外国公民和港澳台地区居民;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3.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4.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取得过一定的研究成果;
5.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守科研诚信准则。
二、项目类别
1.基础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科学技术方面的研究,包括基础物理学、基础化学、基础生物学、基础医学、基础数学、基础计算机科学等。
2.应用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方面的研究,包括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应用生物学、应用医学、应用数学、应用计算机科学等。
3.交叉学科项目:主要资助跨学科、跨领域的原创性研究,包括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生物医学、物理化学、数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三、申请条件
1.申请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取得过一定的研究成果。
2.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和条件,能够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等。
3.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守科研诚信准则。
四、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负责人简历;
3.项目组成员简历;
4.项目研究方案;
5.项目研究经费预算;
6.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中心网站,注册并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中心。
3.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4.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中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
5.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中心向资助项目负责人发放资助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天津市自然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了解项目资助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相关信息。
2.申请人应按照《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3.申请人应确保申请书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申请人应遵守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中心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