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广州市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商品房、无电梯住宅0.6元/平方米·月;有电梯住宅1.2元/平方米·月。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廉租房、动迁安置房、零地价安置房0.3元/平方米·月。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建住房0.15元/平方米·月。从2023年7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上调,商品房、无电梯住宅调整为0.8元/平方米·月,有电梯住宅1.4元/平方米·月,其他住房标准不变。
如何一次缴清?
广州市住房维修基金可以一次性缴清。一次缴清是指向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的住房维修基金。一次缴清的年限可以选择5年,10年或20年。选择5年一次缴清的,按照5年应缴金额的90%缴纳;选择10年一次缴清的,按照10年应缴金额的80%缴纳;选择20年一次缴清的,按照20年应缴金额的60%缴纳。一次缴清后,业主在该房屋拥有权存续期间,无需再缴纳住房维修基金。
一次缴清住房维修基金具有以下优惠政策:
1、减免滞纳金。业主在购房后,住房维修基金是按月缴纳的,如果业主逾期缴纳,将会产生滞纳金。一次缴清住房维修基金,可以减免滞纳金。
2、享受优惠利率。业主一次缴清住房维修基金,可以享受优惠利率。优惠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的85%或90%。
3、方便业主管理。一次缴清住房维修基金后,业主无需再每月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一次缴清住房维修基金手续简单,只需携带以下资料到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身份证;
3、缴纳一次性住房维修基金申请表;
4、缴纳一次性住房维修基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