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异地公积金贷款是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业务。对于在十堰工作的异地职工来说,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
- 在十堰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 在十堰没有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过小,需要改善居住条件;
- 异地有购房购房合同或自建房批准手续;
- 异地公积金缴存地出具的异地贷款证明信;
- 符合十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1、准备资料: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或自建房批准手续、异地公积金缴存地出具的异地贷款证明信等所需材料;
2、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到十堰公积金中心,填写《十堰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审核材料: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十堰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准入函》;
4、办理担保:申请人持《准入函》到住房公积金担保机构办理抵押或质押担保;
5、受理贷款:担保办理完毕后,申请人持担保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公积金中心核实情况无误后,发放贷款。
注意事项
- 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十堰公积金中心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异地购房情况等因素确定;
- 异地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使用贷款期间,须在十堰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 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不得在十堰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遵守公积金中心关于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管理规定,如有违规或骗贷行为,公积金中心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或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