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新规
临汾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新规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度临汾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其中,财政补助250元,个人缴纳190元。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平均承担,划入各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二、缴费方式
临汾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委托金融机构代收代缴。参保人可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等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部分企业也可通过与税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合作代收代缴。
2.村(居)干部或社区工作人员代收代缴。参保人也可通过村(居)干部或社区工作人员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3.参保人自行缴纳。临汾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也可直接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三、缴费截止日期
2023年度临汾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未缴纳的,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奖励政策
为鼓励临汾市城镇居民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市、县(区)财政将给予缴费人员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平均承担,划入各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五、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门诊统筹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待遇等。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大病保险目录内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项目费用以及住院分娩费用。
大病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目录内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项目费用以及住院分娩费用。
门诊统筹待遇包括普通门诊费用、门诊特定项目费用以及住院分娩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一次性生育津贴。
医疗救助待遇包括对参保人员和大病保险目录内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项目费用以及住院分娩费用。